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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医药-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医院的和医药费、-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时,可以委托-予以鉴定。

  所在地-医院,一般是指距离-人住所或-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费,但该医院-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的检查费用,但-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或-其他-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人确需住院-或观察的,其费用-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与损害无关的-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的补救性-的费用,-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的费用,经有关-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人在-结束后另行-。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趁人之危等情形;

3、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能-第三人-权益。

《典》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扣留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反映问题,由劳动--改正;不予改正的,劳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及时为劳动者-社会保险费,否则企业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建议在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便发生争议时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的-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企业在-期内对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应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建议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超过-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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