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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医药-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医院的和医药费、-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时,可以委托-予以鉴定。
所在地-医院,一般是指距离-人住所或-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费,但该医院-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的检查费用,但-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或-其他-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人确需住院-或观察的,其费用-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与损害无关的-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的补救性-的费用,-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的费用,经有关-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人在-结束后另行-。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趁人之危等情形;
3、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能-第三人-权益。
《典》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扣留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反映问题,由劳动--改正;不予改正的,劳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